现在都在赞扬美国的民主与法制。其实,法治就是谁有权,谁就有法。宪法是最大的法吗?不一定。美国宪法规定,美利坚合众国是由各个州自愿组织起来的国家。各个州有自由退出的权利。但是在林肯时代,当南方几个州宣布退出美利坚合众国,建立美利坚联盟国。他们没有对北方的美国进攻。但是林肯宣布,我要为国家的统一而战,就派出军队对南方进行进攻,就是南北战争,死亡军人七十五万,最后北方军队打胜,美国终于统一。从此美国就不可能有哪个州可以退出美国进行独立。
美国的宪法规定,总统没有经过国会的同意,不能对外作战。但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越南南方,派出五十多万军队直接参与作战。后来实在打不下去了,国内的民众起来反抗了,才不得不撤退。
美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讯自由不得干预。但是斯诺登爆料,美国全国民众的通讯都在总统的掌握之中。斯诺登却因为揭露了就被通缉。
一样是为了国家的统一。墨西哥当年,巴拿马是墨西哥的一个省。美国要在那里开运河。墨西哥要求由他们自己管理。于是美国鼓动一些人在巴拿马搞所谓的独立运动。墨西哥政府前去镇压,美国就出兵干预。占据了墨西哥一部分领土,还打败了墨西哥。最后墨西哥被迫签订了城下之盟,巴拿马独立了,北方的土地成了美国的新墨西哥州。墨西哥国土面积少了一半。美国如愿以偿开通了巴拿马运河。
这还没完,上世纪九十年代。巴拿马民选总统为了国家利益,要把运河收归国有。美国突然出兵,把一个独立国家的总统抓了起来。罪名是贩毒,现在还关在那里。巴拿马是作为药材的可卡因的生产国。那是正规出口的。荷兰规定允许老百姓使用大麻。美国为什么不把他们的首相或者女王抓起来?
美国并不是都支持民主制度的,也支持独裁政权的。现在的韩国总统朴槿惠的父亲朴正熙就是个军事独裁者。制造了光州惨案。是得到美国的支持的。越南1956年要在国际观察员的监督下进行选举。就在选举的前几天,在美国的中央情报局策动下,南越的吴庭艳进行军事政变,建立军事独裁的政权。爆发了二十多年的战争,把美国自己也卷了进去。
再说菲律宾,前独裁者马科斯,是个军事独裁者。贪污腐化无所不用其极。他的夫人光是鞋子,都是几万美元一双的,有三十多万双。一天穿一双,够她穿三辈子的。所以当菲律宾民众推翻了马科斯的独裁统治之后连同他的后台一起赶出了菲律宾。那是现任总统的母亲干的。
伊朗。原国王巴列维,不是民主的。镇压穆斯林,造成革命。美国就与现在的伊朗断绝了外交关系。古巴在卡斯特罗之前的统治者,也是靠军事政变上台的,实行军事独裁。我再说一句不中听的话。我们六十五年前的战争,不是民主与独裁的斗争,而是斯大林与杜鲁门之间让谁来统治中国对自己更为有利的斗争。
所以民主与法治,就是看对谁更有利,能够更长远。世界上没有最好最完善的制度。只有那一个对老百姓更有利。至于中国何种制度更有利。我将另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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